各县市区人事局、市直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的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决定对2007、2008年度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实施初任培训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
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、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廉洁、勤政、务实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。通过初任培训,使新录用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,提高履行职责、依法行政的能力,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,提高驾御市场经济的能力,提高廉政勤政和抵御腐朽思想及不良生活方式侵袭的能力,尽快适应机关工作的要求。
二、组织实施
初任培训由人事部门负责,分级组织实施,各级行政院校实施教学及学员管理。
三、培训地点、时间及注意事项
市直部门(包括中区、任城)培训地点在济宁行政学院(市委党校院内),培训时间为2008年11月3日—28日,分两期进行,每期10天,第一期11月3日报到,第二期11月17日报到。
参训人员报到时每人交培训费200元(含培训费、教材资料费、证书费等),食宿费自理,以上费用由学员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。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,自备文具、餐具等日常用品。 |